(一)、内设行政科室4个。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综合性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催办、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2、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以及职工的调配、待遇、奖惩、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和保险福利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协调工会、青年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协助局党组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负责信访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3、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编制全市农业财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与管理,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的政策建议;管理各项资金;负责局本级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三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综合与政策法规科
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和意见;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意见;负责全市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情况综合、有关业务的协调及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提案答复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农情信息工作;承办农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法制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农业资源区划职能并入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并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下设事业站室12个
1、农业技术推广站:指导协调农技服务建设,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指导全市农业生产,组织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搞好农业宣传。
2、农村经济管理站:指导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搞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村财务审计。
3、经济作物站:指导全市经济作物新技术普及推广、负责全市中药材产业的规划和生产。
4、种子管理站:主管全市农作物种子工作,具体落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负责种子检验,加强种子市场管理。
5、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农产品和农药、化肥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加强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广普及土壤肥料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
6、科教培训站:指导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职业技术培训。
7、植保植检站:负责《植物检疫条例》的贯彻执行和全市植物检疫工作,搞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8、农技推广中心: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协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9、农业广播学校:负责农业广播学校的招生,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程。
10、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沼气的实施建设。
11、旱地农业办公室:负责全市旱地农业的指导,指导旱地水窑的建设、利用。
12、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